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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沛在两份合同的乙方处,写下:露比·弗朗西斯。
“你也签。”他把笔递给原确。
原确:“不用。”
“这是我们俩共有的。”路沛说,“所以你得签在我名字边上。”
这一说法,让原确较为认可地接受。他接过笔,把纸拉到面前,以握拳的姿势,四指握笔,写下一个“原”,他从前做过的任何一份工作都没签合同,名字的第二个字,原确有点忘记怎么写。
应该个‘申’,还有什么?之前在工厂里打工两年,管理员错把他名牌写成“原雀”,和“确”的字形也有点像,但好像又不太一样……在干扰项的不断袭击下,原确陷入茫然的思考。
他迟迟不动,路沛问:“笔没墨了?”
原确:“……有。”
他一催,原确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写下第二个字,完成签名:原神。
路沛看着他签下的俩字,也茫然了。
半晌,路沛才问:“等一下,你名字其实叫原神?”
原确:“原确。”
路沛:“那你为什么写‘神’?”
原确意识到不对,转开目光,不搭话。
路沛:“你上过小学吗?”
原确:“上过,一年。”
路沛用笔圈起合同上的‘转让’,问: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这俩字原确认识一半,但他不敢确定,警惕地看看他,又警惕地看看同样一脸懵逼的维朗,最后再盯着那个‘转让’,谨慎小心地答道:“车上。”
说完,原确立刻去看地上人的脸色,显然答错。他马上打补丁:“我知道,不是车上。”
路沛在手腕上写几个字,却,雀,确,缺,炔,问:“你是哪个que?在这里面吗?”